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可以要回来吗,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男人或女人有了钱就变坏。发觉已经在不经意之间白白流入到小三的的口袋中,下面看看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可以要回来吗1
答案是:能!
包小三的钱,从法律上来说,其实就是赠与给小三,既然是赠与,那就涉及赠与的效力问题。
配偶私下赠与财产给小三,实际上是侵害了夫妻共有财产权,另一方在知道后,是可以主张撤销赠与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能够把钱要回来的法律基础了。
维权前要做好哪些准备?
想把钱要回来,这个肯定要搞清楚一个前提,钱去了哪个小三的口袋?知道是哪个小三后,第二个需要知道的是,钱是怎么给的?
一般情况下:
假如是转账给的,那提供银行转账记录;
假如小三拿钱购置了车辆或者房产,那提供车牌号码或者房产地址;
假如是现金给的,会相对麻烦些,可尝试提供取款记录;
如果是配偶平时和小三的生活花销挥霍掉了,那这部分就很难争取了,主要是举证难的问题。
如何维权?
当你准备好以上证据后,就可以和配偶摊牌了,要求 Ta 要么把钱要回来,要么离婚!当然,别太冲动一开口就说离婚,因为维权的路,还需要配偶配合。至于钱拿回来了,你再提离婚也不迟。
当你收集好上面所讲的证据后,下一步就可以先找小-三谈判了。假如小三肯退钱,恭喜你,万事大吉;但现实就是现实,到了嘴的肉,小三哪有这么容易吐出来?说句不好听,那是被包-养期间的「劳动报酬」啊!
说到这里,你可以有些着急了,如果谈不成,那怎么办?
没关系,那就跟她法庭见。打官司的话,自己会处理当然可以自己处理;假如不会,那建议还是找专业的律师帮助维权。
起诉时可以把小三和配偶一起作为被告,因为原告撤销赠与的主张,涉及配偶和小三,配偶上庭更能查清事实,以防小三否认婚外情的存在,所以要争取配偶也能到庭。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可以向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陈述事情真实的经过,胜算还是非常大的。
是不是能全部要回来?
答案是:不一定。
针对这个问题,各地的司法判例是有差别的。有些判决是全部支持,有些支持 50%,有些不支持。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要看证据,除此之外还要掌握一定的诉讼技巧,当然这个就是专业了。
题外话,假如包小三的钱能够全部要回来,那男人岂不是零成本包小三?那对于小三来说,那岂不是「很亏」?作为这个,只能奉劝一句:做小-三,有风险!谁让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公序良俗呢?
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可以要回来吗2
一、老公给小三转钱能全部要回吗?
如果是婚后的财产是可以要求拿回来的,因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出轨可以净身出户吗
不可以。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原则上均分(一人一半)。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适当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需要以夫妻名义长久稳定居住在一起);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也就是说,一般的出轨如果没有上升到同居的,是很难达到婚姻法规定的法定过错。所以仅仅以出轨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净身出户,是得不到支持的。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如果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行为,是有有可能判对方净身出户的!
但是,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未转移财产一方要举出证据证明对方隐匿了财产,隐匿了多少,如果举不出证据,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可以要回来吗3
案情简介
田野(化名)与赵先生结婚五年,夫妻感情和睦,但一次偶然的机会,田野发现赵先生有大量款项转账给了陌生人,在田野的'再三追问下,赵先生承认出轨,田野万万没想到平日里恩爱的丈夫居然会背弃夫妻之间如此之久的感情,何况此时田野身怀六甲,赵先生此时的出轨对田野造成了极大的打击。
赵先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向田野陈述了结识第三者的全过程,在田野怀孕的这段时间里,赵先生偷偷带着第三者出国旅行、给第三者买包还有几笔大额的银行转账,一共算下来,赵先生居然在第三者身上花了几十万元,田野不愿意辛辛苦苦攒下的积蓄被一个外人这样拿走,想拿起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权利要回赵先生给第三者花的钱。
我们认为在这个案件中有这样几个争议点:
第一、赵先生的行为如何定性,赵先生出轨的行为侵犯了法律吗?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首先,赵先生出轨的行为显然是不符合社会的道德规范的,庞德说: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道德乃是潜在的法律。赵先生的行为是遭到社会规范所谴责的,同时插足的第三者更是社会道德所摒弃的。
所以也是法律所不容的行为,《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赵先生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在婚姻中是过错方,田野可以此为事由与赵先生协商离婚,或以此为事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二、赵先生与第三者的共同花销、赠与第三者的财物,田野都可以要回来吗?第三者触犯了法律吗?
同时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超出了日常生活的需要,只有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处分财产才合法。赵先生瞒着田野将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一类无权处分,无权处分的行为是自始无效的。而赵先生带着小三出去旅行的行为,虽然同样违反了社会的道德规范,法律同样谴责,但没有给出明确的惩罚措施或补救措施。
赵先生赠与第三者的财物我们判断为无权处分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无权处分的行为效力未待定。待定的意思是:如果有权处分的人(本案中是赵先生和田野共同决定)后续认定了行为是有效的,那么物权的转让正常发生,如果有权处分的人否认该行为,那么行为就自始无效,物权也就没有发生转让了。这个时候第三者收到的财物就是没有权利基础的了,田野就可以通过法律要回这些财物。
第三、田野应该怎么通过法律的手段保障自己的利益?
要回财物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呢?是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非诉业务或者进行诉讼业务主张自己的权利,在此类纠纷当中涉及到法律关系较为简单,但是当事人主张权利的过程却很困难,困难的关键在于取证和权利的实现,在向第三者主张要求返还财物的时,第三者往往配合的,而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返还财物时,法律需要足够的证据才能帮助当事人要回自己的财产,而这些证据往往都在出轨一方信息中。
夫妻中有一方出轨的行为是严重影响家庭稳定的情况,夫妻双方之间本身就矛盾激化,若是由一方继续追究过错,很可能引起反效果甚至1家庭的破裂,而这时候引入律师作为外力,既可以让专业的人去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又可维护家庭的稳定,是相当明智的选择。